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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安排2020年度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

时间:2020.09.25

津财建二〔2020〕42号

市发展改革委:

你委《关于请拨付市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函》收悉。经研究,同意你委提出的使用计划,安排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261.885万元,其中天津港云数据中心项目尾款197.805万元,市物流业发展专项项目验收尾款7.08万元,2020-2021年物流统计服务工作费用57万元。

请你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、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》(津财预指〔2020〕100号)报送用款计划,并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0年9月9日    

(联系人:李金坡;联系电话:23303740-2623)

(此件主动公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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