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财监〔2021〕9号)、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津财会﹝2021﹞20号)等的规定,我市财政部门决定实施2021年度地方金融机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,综合考虑机构性质、规模等因素,经研究,选取了1家地方金融机构作为检查对象,现将名单公示如下:
1.天津信唐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
2021年8月18日前,任何单位(部门)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、来电、来信等方式向检查组反映被检查单位相关情况。反映问题提倡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,检查组对反映人将严格保密。反映的问题和情况,要坚持事实就是实事求是的原则,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。
受理单位:
天津市财政局检查局,地址:河西区广东路56号(邮编300203),联系电话:58182317。
天津市财政局检查局
2021年8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