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津财教〔2020〕55号

各区财政局、教育局

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经费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根据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〈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财教〔2019121号)有关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将《天津市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经费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天津市财政局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天津市教育委员会

2020916

(此件主动公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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